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第一次公示名单见附件
各年级有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因分数不够而在名单内标红的同学,(但一定是符合参评条件,先前已经递交过报名材料的同学),可补交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改评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材料不全而未加分的同学,第一次公示后可补交材料,补交材料时间为10月10日(周日)晚7点-8点,地点为逸夫楼A411,过期不候.
联系人:18级 潘静鑫QQ:2389353663 19级 韩棹泽 QQ:3126715434 20级 赵旭QQ:253279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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