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各位同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同学积极配合班级完成此次认定与评定工作。请各班班长协同班级导师、导师助理完成此项工作。
1.附件2.4需各班自行汇总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2.附件6为学生本人填写,需手写(注:个人承诺一栏必须本人手写,字迹工整)。附件6需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
3.有如下贫困证明的同学需要上交贫困证明(低保证,建档立卡,残疾证,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无以上证明则不需要提交。贫困证明一式两份。
4.19级新生及首次进行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需再提交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一份。
收取时间:9月9日晚7:00-9:00
收取地点:逸夫楼A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