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加强教学管理,改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认为教学事故
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3.未写教案或教案书写混乱
4.未在规定时间批改作业、答疑
5.没有特殊原因,拒绝接受教学任务
6.在学生中散布不利于学习团结或有损伟德形象的言论,查有实据者
7.讲课中出现严重错误,学生反映强烈
8.在课堂上,辅导设计中抽烟、接收通讯设备
9.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或提前结课
10.命题错误较大或泄漏试题
11.擅自改动考试成绩或提供伪成绩
12.监考不认真对待或违反考试纪律
13.教学效果差,在调查中学生不满意率超过55%
14.漏订、错订教材,擅自订购教材
15.在设计、实习开始前,未能完成任务书、进度安排等新必备的教学文件
16.结课两周内没有提供教学成绩
17.在实践性教学环节(包含实验)不到岗或随意调整时间人员
18.拒绝接受监考、观摩教学、课程建设等教学安排
19.实验室教师未能维护实验设备而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20.没有完成系规定的听课次数或不认真对待而弄虚作假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1.发生教学事故应填写“教学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有学院、各系留底。
2.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可参照以下处罚
在本年度出现一次教学事故
(1)不得参加骨干教师的评定
(2)本年度不享受院里发放的任何福利
(3)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先进工作者等先进评选活动。
(4)取消新承担的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
在本年度出现二次(含二次)以上教学事故者
(1)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2)停发岗位津贴3个月
(3)不能参加高一级职称的申报
(4)情况严重者,可使其调换岗位、待岗直至下岗
三、教学失误
教学过程中出现问题,构不成教学事故的按教学失误处理,给与一定的处罚。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学院办公室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